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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1

性交易正當嗎?

參考文章:性產業專題二:為什麼反對性交易合法化 反性剝削聯盟的主張

越來越想支持罰嫖不罰娼了...

本來立場是支持管制下的性交易合法化,最重要的理由是站在性病防治的立場。聊以愛滋病為例,我國約1000人中有一個愛滋病,愛滋病空窗期(帶原但驗不出)可長達12週,假定一名業者一天接10個客人好了,12週就累積了840人,遑論這些人可能還和其他業者玩過;而且他們中標後還可能和配偶、友人或其他業者性交...大家都知道愛滋病目前無藥可醫,控制病情進展也很困難,只能看著一個個肉體逐漸萎縮、靈魂逐漸扭曲而消殞。要不管制、沒有確保安全性行為,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可怕啊!

其他方面而言,藉由公開管理,較能抑制產業的不合理擴張,臺面下的種種剝削也容易察覺和控制。藉由合法化與公開化,或許也能漸漸改變大眾觀感,不再歧視看起來沒什麼罪惡的你情我願性交易。

然而事與願違,據這篇文章的說法,合法化並無法解除歧視和另類眼光,公娼在職業生涯結束後,反而面臨嚴重的轉業困難;各式保險也因暴露身分的疑慮而形同虛設。合法公娼能否減少私娼的盛行,可能也要打個問號,畢竟嫖客的心態就是花錢玩肉體,又不想暴露身分,嫖個妓還要登記,那多low啊XD。在這樣的心態下,私娼存在及利用公娼合法掩護非法是可預期的。專區管理算是解決此問題的方法之一,不過看看我國專區設不出來的現實...

然而,這篇文章提出了一個重要的觀念:性交易的本質不是你情我願,而是侵權和剝削,性交易不該具有正當性。

或曰性交易是合意行為,買方自願付錢,賣方自願服務,有何不可?請想想以前的奴隸制度,雇主自願提供食住,奴隸自願提供勞力,雙方你情我願,有何不可?

也許有人認為,蓄奴不正當是因為侵害了自由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是的,然而,誠然性交是中性行為,一切非自願的性交卻也被視為是侵害身體權的行為,而身體權同樣是基本人權。

職場上很多人被開黃腔、被毛手毛腳,身心痛苦,天天做惡夢、活在陰影之中,卻基於種種壓力不伸張、不反抗,這是自願嗎?開黃腔、毛手毛腳的人難道沒有侵犯對方的身體權嗎?當客戶要求OOXX時,娼妓們是歡喜接受,還是心不甘情不願也不得不配合?嫖客會把娼妓當人看待,或是抱著我有錢我老大的心態予取予求?如果她們的性交行為不是基於舒服快樂滿足與成就感,嫖客難道不是在侵犯她們的身體權?如果性工作者根本沒有得到該有的尊重,難道不是被侵犯了基本的人格和尊嚴?

如果我們夠重視身體自主與人格尊嚴,性騷擾和性侵害的判準就不應該是當事人「同意」與否,而是當事人是否感到不舒服、被羞辱、被宰制、身體不是自己的、越快結束越好。

只要娼妓的真實感受是後者,性交易就不叫你情我願,而是「我出錢,妳讓我侵犯」。性交和性交易雖只一字之差,卻是不侵害基本人權與侵害基本人權的天壤之別!

只要牽涉財物交易,我們就無從證明娼妓是為何而交。幾乎所有娼妓都是為了生存而從娼,還有很多是被他人逼迫從娼,我們有理由相信大多數娼妓不是想要性交,而是不得不為;我們幾乎可以肯定,大多數性交易的本質就是「買方出錢換取侵害娼妓人權的權利」。(要證實這個想法,也許可以來個不計名問卷,看看娼妓們有幾個樂在其中?)

我們不能花錢侵害他人的基本人權,即使有人心甘情願被做成人彘賞玩,換取天價財產,這筆交易也是於法不容。那些有性需求卻苦於找不到對象的人很可憐、很令人同情;然而,對不起,人權比你們的性需求更崇高、更重要,請想辦法尋找願意不計酬勞陪你們炒飯的朋友。

再者,如果性交易是划算的交易,為什麼一般女人根本不做,只有窮苦人家投入市場?

因為,性交易其實不是划算的交易。

一般女人不做是因為她們看重性交的價值,在她們心目中,玩一場的價值可能高達千萬元、千億元,甚至是無價的,在有人拿出這個價碼之前,她們都不幹。然而窮苦女人沒有錢連明天都活不過,此時只要有人給,即使只給一千元(我不清楚實際行情,一般性交易應該大概不只一千元,然而大部分利潤通常會被第三方抽走,娼妓實得不高。)也比沒有好,她們也會被迫接受。人們利用窮苦人的無奈,以一千元的價碼換得應該價值千萬元的服務,這就是「剝削」。

器官買賣、代理孕母、供人使役、供人虐待、供人踐踏、讓人殺讓人剮,男人從宦、女人從娼......只要有錢,窮人可以「自願」做任何事,也可以接受許多極度不公平的交易。可是,只要付得出天價,就可以為所欲為?法律應該允許有錢有權者這樣踐踏他人嗎?

這篇文章的建議是「罰嫖不罰娼」。除了性交易不正當以外,就基本的經濟學而言,市場的根源是需求,壓低需求,供給自然會減少。要讓性產業消失,罰嫖不罰娼以減少需求,理論上是最有效的方法。娼妓受到的一切剝削與迫害,以及衍生的一切人口販賣等問題,都始於嫖客的慾念和行為,由嫖客負擔這些成本也符合公平正義。

娼妓是另類的奴隸,嫖客是奴隸主,第三者是奴隸商。嚴懲製造剝削的第三者,罰嫖不罰娼,從根本拔除迪亞布羅,也許才是真正重視娼妓人權、幫助苦難同胞最可行也最有效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