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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0

有絕對的真理,沒有絕對的知識

經過大家無情的踐踏,phantoms 一整個邋遢,根據關鍵的八卦,「沒有絕對的真理」不能不掛:世界應該有個絕對的真實樣貌呀~~

儘管如此,phantoms 主義要傳達的許多道理仍有其所以^^" 以下簡單說明:

相對真理可以是絕對真理

真理相對主義者遊說:一切都是相對,甲看蛋糕是美,乙看蛋糕是鬼,沒有誰比較值得追。真理絕對主義應對:這有待商榷,也許「對甲而言蛋糕是美,對乙而言蛋糕是鬼」就是那個絕對!

「天上過一日,人間數十年」,有人說時間相對於視點,但也有人說:「天上一日,人間十年」正是那個絕對時間。「一切相對」越是能言善辯,「一切相對」越是成了永恆絕對的不變。

知識是相對的

傳統以為唯有「相信且已證明的真理」才是知識、才算有理,但絕大多數知識都不以真理為底:牛頓力學曾是知識,後來發現是錯滴;經濟學家以為市場達致幸福,結果只讓政客商人圖利;以前肌肉痠痛是乳酸堆積,近來說法也日漸變異

懷疑論說,一切所知未必真理。我們知道太陽,但真有太陽在彼?不,我們可能活在母體,太陽只是機器創造的幻影參考《駭客任務》的母體(Matrix)或桶中腦論證。我們知道靜者恆靜動者恆動,但也許有其他宇宙太空,物理定律難保不和我們不同。

仔細考慮我們實際用語,便知「知識」顯非「相信且證明為真的真理」,一般來說只是:「謹慎求證而信的理」。我們可以思考、評估什麼比較合理、用起來比較正義、比較有利,僅管那些都未必是絕對真理。

瞭解了這一點,我們就會發現,幾乎所有知識、道理、主張、原則、都只是「觀點」,只對某些人、某些預設立場、某些時空環境才能實現。

死老百姓常說真理不絕對,那只是他們沒修過哲學:真理應該有個絕對,然而我們所知、所見、所談一切皆是管窺。

如有人說:「主張真理是絕對的都太自大,做人要謙虛」哲學家恐怕難以通融;但稍做變通:「主張自己的認知是絕對真理的都太自大,做人要謙虛。」也就不便說是胡謅。

某甲說殺人該殺,某乙說不如把他關到怕,誰比較大?經過不斷討論攻伐,總會有個共識、有個做法。然而這只是相對於大家,也許真有個道德永恆至上、絕對橫跨,但誰要說他知道,那八成只是自誇!

「有絕對真理」是否為絕對真理?

欸...phantoms 也不知道,根據以上探討,「真理絕對、知識相對」看來比「一切都是相對」更符合我們大腦,感覺也比較牢靠。只是「比較合理」、「最合理」仍是基於邏輯,而邏輯是否「絕對真理」,敝人也沒有底,這恐怕只能問上帝:p

2013-07-11

為什麼討論應該有禮貌?

敝人主張我們討論問題應該要保持基本禮貌。然而何謂「討論的基本禮貌」可謂人言人殊,以下試圖說明。首先,敝人提出幾個基本原則:

一、中立原則

「中立原則」是說,我們應該只針對論點做客觀評論,避免加入主觀、情緒性字眼,也避免貶低、嘲諷論述者。

舉例來說:
即使檢驗的敏感度高達99%,在盛行率極低的情況下,篩選的誤判率仍可能高達50%以上,這是最最最基礎的統計學。X教授宣稱誤判率極低,不知他醫學士和公衛博士的學歷是怎麼拿到的?

這句話完全可以刪減為以下形式,而無損討論所必須的資訊交流:
即使檢驗的敏感度高達99%,在盛行率極低的情況下,篩選的誤判率仍可能高達50%以上,並非「誤判率極低」。

而像:
面對民眾的質疑,總統的藉口是:「謝謝指教,我們一切依法辦理。」

也完全可以改以中立的方式描述:
面對民眾的質疑,總統的回應是:「謝謝指教,我們一切依法辦理。」

因此,遵循中立原則的人會以後者取代前者。

為什麼我們應該遵守中立原則呢?敝人認為有幾個理由:

第一,中立原則有助於精簡內容、突出主題,避免雙方聚焦在無關的地方。

第二,中立原則可避免旁觀者基於情感(我們對對方的人身攻擊)反對對方,而非基於我們的健全論證反對對方。這使大家能更客觀看待議題、也更有機會接近真相。

第三,中立原則可避免對方因感到受辱、敵意或不尊重而影響討論的高效進行(參見:三、高效原則)。

另外,中立原則不只主張我們應該避免「不禮貌」,也主張我們應該避免「過度禮貌」(亦即,對論點加入不必要的褒揚和歌功頌德)。因為過度禮貌也會導致前二個問題(無助突出主題、使人基於情感而非論證支持我方)。

以中立語言陳述事實或觀點是維基百科的基本方針之一,所有維基百科的編輯都不能違反此原則,我們可由此窺見人們對中立的重視。

二、不武斷原則

「不武斷原則」是說,當我們感覺對方論述不清楚、難以確定對方想法時,不要急著評論,而是先透過詢問等方式側面瞭解對方想法之全貌,再做評論。

這是基於同情理解騎士精神,而且能帶來幾個好處:訓練自己思考、強化自身論點的說服力、令討論能更有效地進行、培養領悟力與創造力。這是有助於我們探索世界、追求真理的。

如果我們不管怎麼問,對方都還是「胡言亂語」、令人無法理解呢?有些人可能開始指責對方胡說八道,然而當我們不懂對方在講什麼的時候,有可能對方真的在胡言亂語,但也不能排除是我們理解力太差或知識背景不足。因此基於實事求是的態度,敝人以為我們應該禮貌地說「我無法理解」然後結束討論。

此外,這也是基於平等和尊重:所有討論問題的方式都是平等的,不喜歡對方的討論方式我們可以不聽不談,但我們不應該強迫對方用我們習慣的方式討論問題,也不應該以「把不用我們習慣方式討論問題的人罵走」的強暴手段強迫所有旁觀者只能聽到用我們習慣方式討論問題的言論。

三、高效原則

「高效原則」是說,我們應該盡量顧及對方的感受,令討論能夠和平理性地持續下去,直到雙方再也沒有更多論點為止。

有些討論是封閉的,目的是說服對方,此時同理對方感受,用對方能接受的方式討論就至關緊要。畢竟,如果對方就是不能接受直接的實話,說了不止不接受還會發火,那麼說了不是弊大於利嗎?(請注意:我們可以選擇不說直接的實話,這不意味著我們可以說假話!)

此時,我們就需要非常有技巧的令對方聽進我們的想法,比如我們肯定對方部分想法、客觀真誠地稱讚對方的某些優點、或者用一些小故事和寓言包裝,令對方比較能接納,進而聽進我方的道理。(請注意:我們應該適時用稍微曲折的方式使對方願意考慮我們的理論,這不意味著我們要純粹訴諸情感、完全跳過說理而誘騙對方接受我們想法)

有些討論是開放的,我們除了試圖說服對方以外,也在試圖在讓旁觀者看到對方觀點的問題,使他們避免做出錯誤判斷。然而,如果我們魯莽地冒犯了對方,對方可能憤而中斷討論,那麼無論我方、對方、第三者都將因此無法對議題有更充分的瞭解;或者討論流於謾罵,此時討論的效率會變差,大家花費了更多時間與精力,卻只能得到更少的瞭解,甚至可能因心力的虛耗而做出較差的判斷,這些對求真都是有礙的。

還有,即使我們的冒犯沒有導致討論低效,還是可能造成其他不好的後果:比如我們的冒犯使對方懷恨在心,使他們日後做出不利我們的事;或者某些想討論的人被批的體無完膚、自尊受損,於是日後總是不參與討論、不把自己的想法拿出來給大家檢視,這會減少許多公共交流的機會,應該不會是我們樂見的:b

因此,如果我們能預期某些說理方式有很大機會令對方不滿而影響討論進行,基於本原則,我們就應該適度調整我們的說理方式。

禮貌的迷思

有些人認為,過度要求禮貌可能會導致不好的後果,包括:
  1. 沒辦法對對方意見做出實在的批評
  2. 讓我們贏得的支持超過理性應得,讓我們不易發現自己的錯誤
  3. 讓我們沒有勇氣質疑權威

敝人部分同意這些看法,然而敝人也有幾點要補充說明:

關於 A.
在討論這個問題前,我們應先想想,「批評是為了什麼」?敝人以為是為了「讓對方注意到自己的問題」以及「讓中立者注意到對方想法的問題」。然而即使不「做出實在的批評」,也有其他方式能達到此二目的。

舉例來說,演講者用錯誤的方式講述演化論,怎麼辦?

我們可以直接而尖銳地指責:
你錯了!演化論應該是XXOO才對!

我們也可以用委婉而客觀的方式陳述:
您提及演化論主張OOXX,然而我記得以前◎◎教科書的說法是XXOO,不知您如何看待此一差異?

後者同樣能讓對方及第三者看到問題,既然如此,我們還有什麼好理由非用尖銳的方式不可呢?

敝人同意討論時應該盡力讓對方及第三者看到問題,然而要達成此目的,「對對方意見做出實在的批評」並非必須;而大部分情況我們都可以在滿足基本禮貌要求的下做到這些。

(如果基本禮貌和上述二目的存在絕對衝突呢?那就要視場合及衝突的嚴重程度做權衡了...)

關於 B.
敝人完全同意 B. 說法,如同前面的「中立原則」所述,超出論點本身應有的負面或正面描述(即「不禮貌」和「過度禮貌」)都是不恰當的。

關於 C.
敝人同意某些形式的尊敬會讓我們沒有勇氣質疑權威,而「尊敬」也確實是禮貌的某個面向。然而敝人對於「討論時應有的尊敬」的想法是這樣的:「看重對方的能力,因此在對對方有所懷疑時,先退一步仔細想想」。

舉例來說,我如果覺得同學的說法怪怪的,我會很快指出;但我如果覺得老師或權威教科書的說法怪怪的,基於尊敬老師及權威教科書的能力,我會先回去多方查證,直到非常確定他們怪怪的,才提出來討論。

敝人相信這麼做是比較合理的,因為當我們覺得老師或教科書的說法很怪時,絕大部分情況可能是我們自己疏忽或沒想清楚,而不是他們搞錯。抱持這樣的尊敬,我們比較不容易在課堂上或研討會中問出低程度的基本問題、甚而自取其辱,並且浪費講者和其他聽眾的時間。不過敝人也同意這樣的尊敬有可能讓我們索性不問問題,而萬一我們的想法是對的,大家就失去了看到這個想法的機會。

然而,總體而言,敝人認為這樣的尊敬是需要的(畢竟我們錯的機會確實比較大),只是尺度需要適當拿捏:面對路人,我們有一點懷疑就可以討論。面對專家或權威,除非我們的質疑想法非常強烈,或者討論機會非常難得,才有需要選擇立即指出;否則,我們大可選擇約時間私下談、在下次講者演講時提出,或寫信和作者討論等方式處理。

因此,我們不需要否定「尊敬」,而是應該釐清「尊敬」的意涵,避免不恰當的尊敬。

小結

整體而言,敝人認為在討論時遵循基本禮貌對於追求真理有幫助,且就其他面向而言,禮貌也可以避免一些不良後果。因此,理性而以追求真理為志的討論者,都應該遵循基本的禮貌。

此外,以上列出的「討論應該有的基本禮貌」三原則僅是敝人的初步想法,他們是必要條件卻非充分條件。如有更多想法或對這些原則有其他意見,都歡迎指教:b

2013-07-08

誰教你不講清楚!!

有些人無微不至,對譴詞用字有著近乎潔癖的強勢,他們經常如此:一、直斥「你在鬼扯!」不解釋;二、時時要人講清楚,總之解釋就是論者的事;三、曲解他人意思,待人家費盡苦心把誤會冰釋,再馬後炮於市(「當初這樣講不就好了」、「誰教你不講清楚」)

敝人理解這感受,真有人把簡單道理講到晦澀難懂,又壓抑不住譬喻誇飾轉品設問象徵倒反類疊層遞映襯排比對偶的衝動;他們對文筆如此著重,讓人不禁疑惑:這是在求偶,還是要取悅某個老古董?

只是也別這麼先入為主,話講得那麼武。有些大道理就是這麼飛舞,怎樣都說不清楚;有些人能力就這麼魯,怎樣解釋都無法讓你滿足。有些則是技術、體驗,需要共鳴人生經驗及付諸實踐,說白了讓人心生輕賤、缺乏深思亂拾一片,還不如當初就沒有聽見。

Geach 論定義》教授說:定義不一定有意義,有人低估了定義的困難、又高估了定義的利益。敝人也想說:有些道理理解上確實要換個腦,平鋪直述不總是好,有人當人生至寶,有人卻不大吃那一套。有人偏愛小故事大道理,有人喜歡看電影領悟人生至理,有人傾向聊天中學說理,有人則更愛看學術論文證理,何不各取所需?

如我們保持客觀,「鬼扯」定論實在值得再探:究竟是人家文法爛,或純粹是自已意興闌珊?感覺模糊是自我主觀,焉知它確是群眾心中的唬爛?不妨收起「你在瞎掰!」、改以「我無法理解...」取代,彼此平等對待,起碼能好聚好散;就算真有人太後現代,人人解讀上力有未逮,他們終究也會被市場淘汰: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