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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1

惡法亦法或惡法非法?

「惡法亦法」:政府應執行惡法;「惡法非法」:人民應修正惡法。

就以上詮釋來看,敝人以為「惡法亦法」和「惡法非法」並無矛盾,兩者都對。

「惡法」是什麼呢?敝人以為,如果某人認為某法條執行的結果不正義、不道德,某人就會認為某法條是惡法。

惡法可以是大惡或小惡,「大惡」是說某法條執行的結果幾乎都不正義,這種法條可能廢除會比較好;「小惡」是說某法條執行的結果會使某些個案不正義,我們可能需要增訂一些特別法或加上補充條款,以避免類似情況造成不正義的結果。

敝人以為,如果法律和憲法或其他法律牴觸、衝突,我們有理由阻擋它的執行;如果法律本身沒有衝突,我們不應該阻礙執法,但我們應該推動大家修正惡法,成功修正以後,也要設法補償過去惡法的受害者。

人性本善或人性本惡?

「性善」:人都有不忍他人受苦的心念;「性惡」:人都有利己的私慾。

就這樣的詮釋來看,兩者並無矛盾,性善和性惡都對。

只是,敝人比較喜歡「性善」。敝人以為,性善比較有掌握到善惡的本質。

要消解不忍他人受苦的心念,為善是唯一的做法;要消解利己私慾,為惡經常不是唯一的做法。敝人以為,只要資源充足、經濟許可、生存不受威脅,我們總會用最不侵害他人(以及眾生)的方式滿足慾望。到頭來,人性還是傾向善、傾向製造最少痛苦的。

荀子刻意用「性惡」有他想強調和突顯的地方;不過單就善惡的概念來看,「性惡」換成「性欲」、「性私」大概會更精準吧?

2013-06-10

史上最強哲學入門──東方哲人

史上最強哲學入門》?! 這怎麼看都是譁眾取寵到極致的無恥之作啊!看看出版社:「大牌」,天啊連出版社也這麼囂張!還有這ISBN:978...你看看!連國際組織都背書,可見這書有多麼(以下消音)......

話雖如此,基於想知道哲普書能厚顏無恥到什麼境界,好奇心驅使之下敝人給它翻了翻,然後......然後就被壞壞的作者擄獲芳心了 >/////<

本書談了幾個關於東哲最重要的觀念,首先東哲對「知識」的看法是與眾不同的,對西方哲學家來說,能詳實論述一件道理,就算是理解;東哲可不這麼想,如果一個男人(好吧,女人也有可能)口中說著「美貌不值得依戀」,也拿得出許多道理「證明」它,不過一看到正妹就衝上去搭訕,我們大概會說:「你根本不是真懂,只是自以為懂罷了!」

麻煩的是,徒具知識的人和真正理解的人,說的話一模一樣,聽的人根本分不出來。因此,東哲不能只從言語判斷,也要從一個人的言行舉止判斷。東哲是實踐的,會說游泳理論不是懂游泳,會游泳才是懂游泳,我們應該學習的對象是會游泳的人,而不是只會說游泳理論的人。

我們大概都有類似經驗:教練告訴我們怎麼游、姿勢怎麼擺,我們都知道了,可還是游不好,我們練習再練習,有天我們突然成功了,我們突然感覺到「啊!教練說的原來是這個意思!」我們終於懂了。

東哲真正要「教」的正是這種體驗,追求的是那種「阿!原來如此!」豁然開朗的感覺,這無法用語言文字傳達,也無法用思辨理解。某人一輩子沒吃過酸的東西,想知道酸的滋味,為此他讀了很多書、請教了很多人、付出了很多心力、......他的努力值得欽佩,然而他在緣木求魚,因為酸的滋味不可能用思辨理解。

這迷思可大了!許多人以為有知識就是懂,他們妄想透過語言文字瞭解、教授不可能透過語言文字理解的東西。人們把講游泳理論的人奉為大師,花時間記錄他們的言論、編教材、印課本,搞出龐大的游泳學,結果居然沒人會游泳。

為了破除這些流弊,東哲大師經常會用各種古怪難解的巧思、行為強迫弟子打破迷思,製造真切體驗的機會,有的禪師當頭棒喝,有的叫我們每天唸咒、一心坐禪,方法各殊,目的實一;這本意是好的,長此以往卻也形成了一些其實是謊言的「方便法門」。更有甚者,有時懂太多知識,知道做什麼是為了什麼,在預期心理下,反而不易在做的過程產生應該要有的體驗;結果,東哲有時會刻意不把某些道理說清楚,以免形成知識障。這又讓大家對東哲有更多批評了。

某個角度來看,東哲甚至不應該稱作「哲學」,如果哲學指的是那種依賴語言文字邏輯建立的知識體系。不過這觀點奠基於一個前提:「知識」不應該蘊涵體驗、「哲學」應該指那種純粹的知識;然而我們有什麼好理由認定知識和哲學應該如此呢?這只是一種價值觀點啊!

現代人非常重視知識,有時到了近乎走火入魔的境界。知識的確有很多潛力,懂得多也是快樂和成就,然而沒真正理解、沒化為實際東西的知識又有什麼用呢?在獨尊智育、罷黜百育的普遍價值之下,這非常值得反思。(先自首,敝人就是那個只會說不會做的無用人T^T)

那麼,東哲有什麼值得追求的真理呢?據書中所述,佛家和道家追求的終極境界是「開悟」,最重要的要素是體悟所謂的「無我」、「無分別智」、或「道」。這些詞描述的概念是相近的:「我」是感知事物的那個主體,而不是被感知的客體,我們永遠沒辦法感知到「我」;如果我們感知到「我」,是誰在感知呢?

「我」是那個看戲的人,發生在身體及心理的事,就像是發生在戲中人物,而不是發生在真正的「我」身上,也就絲毫沒有必要引以為苦。懂了這個道理,就可以成為無敵、變成史上最強!當然如前所述,知道這些論證沒有用,真切體悟這道理才能真正無敵,而這正是許多教派窮盡一切致力追求的。

本書也大略談及了儒家、墨家、法家的思想。孔子其實是懷才不遇、一生衰運、毫無成就的倒楣鬼,不過他的思想言行身後居然成了聖經,還被當成神一樣崇拜,實在很戲劇化。孔子教導的許多道理往往需要相當的人生經驗才能體會,年輕人讀論語,多半會覺得八股、無聊;有一定年紀讀論語,則往往覺得孔子講的有理,真心認同他的說法。嗯,敝人越來越覺得論語有道理了......不過年紀大這回事絕‧對‧沒‧有!!

現今奉行的大概是法家吧,教育告訴我們倫理道德缺乏力道,建立好的制度才「有用」。古代也有類似情況,奉行法家思想的秦國成功富國強兵、併吞六國,建立歷史第一個皇帝王朝,之後還焚書坑儒、消滅法家以外的書;然而法家主要人物韓非、李斯最終為法所弒,而後漢朝把遺留下的儒家學問尊為國學,反而是儒家勝出。

所以儒家有比法家更強大嗎?我們大概很難贊成吧!一般人會認為法家敗亡是昏君所致,交給全民做主就沒問題;不過別忘了,不實行法家的六國其實也沒有貫徹儒家,所以六國被滅也不能證明儒家沒用:b

敝人淺見以為,制度當然要有,然道德教化仍有其重要性,一方面法律不可避免一定會有漏洞,執法上也一定有主觀性;另一方面法律的建立和修訂有賴全民參與,而要讓法律反映正義,具備優質倫理的人民是必要的。敝人很喜歡西哲倫理學深求理據的精神,不過道德教化只靠倫理學大概是不夠的,很多道理得要切身體悟才能懂,這需要有才德明師的言教身教。

胡言亂語了一番@@ 總之本書真的精采,如覺得本文介紹有趣,你沒有理由不看;如覺得本文爛翻了,一定是敝人慧根不足、能力拙劣。本書的強大是不可能用思辨理解的,你一定要親自體驗才會懂!

最後補充,這書是續作,前一作是《史上最強哲學入門:解答你人生的疑惑》,主要是男人熱血決鬥拼最強的故事探討西方哲學家的思想,這書雖不如東方哲人精采,卻也相當有趣,敝人乍看也還沒有發現太離譜的不當詮釋(謎之聲:是phantoms你太弱看不出來吧),有興趣不妨也參考參考&用力吐槽:b

2013-06-04

到底是反歧視還是反守貞?

話說在前,敝人並不完全支持守貞,然而宣傳守貞是言論自由,並非邪惡;何況守貞只不過是推動一些觀念,並不涉及立法及限制他人自由。

誠然,許多守貞推廣團體流於偏激,他們不只說守貞是好的,更把不守貞打為邪惡,也確實有人接受了他們的觀點以後,便產生了優越感,從而鄙夷選擇不守貞的人。

然而,把守貞換成其他任何思想,一樣有類似問題:有人鼓勵公民投票,結果認為選誰都差不多而不投票的人需要忍受社會壓力;有人認為部落格不能不開放留言,結果寫日記不想給大家指指點點成了他人冷嘲熱諷的對象......按此標準,不止推廣守貞糟糕,鼓勵公民投票、鼓勵部落格開放留言也都一樣糟糕!

敝人同意這些後果是不好的,然而那不是推動守貞的錯,不是推動公民投票的錯,不是推動部落客開放留言的錯,錯的是推動的人用了不適當的方法。推動這些觀念不會「侵害他人的選擇自由」,只有在有人用了「侵害他人的選擇自由」的方式推動這些觀念才會!

如果推動守貞的人不片面把守貞神聖化並把推廣性教育、安全性行為貶為妖魔鬼怪,如果推動守貞的人不排擠不守貞的人、不把他們打為魑魅魍魎,如果推動守貞的人願意客觀討論她對性病防治及感情關係的正面效果而不是一律推給教條戒律和上帝.....推動守貞還有什麼不道德?敝人知識淺薄,實在不明白。

就算不認為推動守貞不道德,還是可以從實務面討論守貞的意義,比如我們可以探討守貞防治性病的效果是否及得上推行單一性伴侶與安全性行為,守貞帶來的好處相對於限制的自由是否合乎比例原則、是不是「划算」的選擇?都可以討論。

支持守貞的理由,就敝人所見,比較有道理的大概有幾點:

一、避免性病及墮胎:許多人認為守貞的效果不及安全性行為,這點敝人並不反對;但敝人同時也認為推動守貞不反對安全性行為,效果會比只推動安全性行為更好。

或問,如果有人婚前守貞,婚後嫖妓,難道有單一性伴侶安全?敝人得指出,推廣守貞的人也反對婚外性行為,因此這裡談的「守貞」其實包含了婚前避免性行為及婚後避免與非配偶性行為,這比單一性伴侶還要嚴格一點。

或問,單一性伴侶難道不夠嗎?為什麼一定要守貞?敝人的看法是,單一性伴侶易說難行,一方面在色慾薰心之下可能很難把持得住;一方面要是今天和某甲分手、明天和某乙做愛,也不是安全的單一性伴侶。

如果把切割點放在婚姻,婚姻畢竟是人生大事(至少目前還是),需要深思熟慮,且多半會與親友共同決策,儀式也需要一段時間籌畫和舉行,多人認可之後的性交,比起單人主觀同意的性交,還是慎重一點罷。

或曰:如果性慾會喪失理智,把持不住單一性伴侶,難道就把持得住守貞?這是程度的問題,目標訂在一百分,可達成八十分;目標訂在八十分,也許六十分都做不到了呢!這也是為什麼反菸口號不是「盡量遠離菸品」而是「向抽菸說不!」

或問,同性戀不能結婚,如果要守貞,不就永遠不能享受做愛的樂趣?唔...敝人支持同性戀婚姻,所以這不是問題XD 此外必須再次強調,守貞是推廣,而不是強制,如果同志們認為愛愛比其他重要、又基於反抗現行制度的禁錮而不守貞,那也是他們的選擇。

二、有利愛情關係發展:有些人非常難以接受「真愛」兩個字,難道不守貞就是假愛?敝人沒那麼極端,畢竟當我們說一個人是大丈夫並不代表其他人都是小人;同理,說一件事是真愛也不代表其他事就是假愛。(敝人同意使用真愛一詞的人大多數也貶抑了其他愛情觀,但這裡再重覆一次:是某些人的問題,不是「真愛」的問題)

這裡談的真愛可以理解成「較深厚的愛情關係」,箇中原因應該不難理解:激情以後,雙方談及婚嫁難道不會多了幾分激情少了幾分愛情?又如上所述,婚姻畢竟是多人共同決策,應該是比較慎重可靠的。

三、避免縱慾及侵害身體自主權:

縱慾基本上有害身心,除了性慾以外,令人沉迷不可自拔,又沒有腦內啡欣快感以外好處的行為,多半都是人們告誡避免的對象。除了心理上的耽溺沉迷,尚有傳統醫學認為縱慾傷精,這些現在還沒有確切證明,但也不是沒有跡象顯示其合理性~~

話說回來,守貞真的能避免縱慾嗎?這可能需要一些研究,畢竟沒流到人家身體裡說不定有更多流到衛生紙上:b 話雖如此兩者還是有個關鍵差別:前者干涉他人身體自主權,且在性慾主導之下,稍有不慎就能構成侵害;而後者至少不妨礙他人。(參見性交易正當嗎?

總的來說,敝人支持的「守貞」,並不是把其他想法妖魔化,也不是強硬地反對所有婚前性行為,而是廣義把性看得嚴肅一點、慎重一點,不是草率地當做一種遊戲、一種社交、一種娛樂、一種工具。敝人認為這是一種美德,能夠盡量做到,對身心及感情德性修養會有正面助益,在此與大家分享:b

我們應該反對的是歧視貶抑打壓其他價值觀的守貞推動者,而不是守貞概念本身,希望大家仔細思考評論的對象。謝謝各位,下台一鞠躬 m(_ _)m

參考資料:

  1. 哲學哲學雞蛋糕:反守貞地圖
  2. 「真愛」的條件──不是你憧憬的那樣
  3. 親愛的這是我的陰道,不是被撕開的紙張、不是被弄髒的餅乾、更不是被嚼爛的口香糖。